2月21日,中国政府网发布《国务院关于印发“十四五”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。
《规划》建议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。不断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。尽快实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。实行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。落实基础养老金合理调整机制,适时适度调整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。大力发展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,提高企业年金覆盖率,推动和规范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发展,促进个人养老金发展。完善基本医保政策,逐步实现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,扩大老年人慢性病报销范围,将更多慢性病药品纳入集中采购,减轻老年人药品负担。
《规划》指出,稳步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。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老龄化发展趋势,构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政策框架,共同推进长期护理服务体系建设。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群出发,重点解决重度残疾人基本护理需求。探索互助共担的多渠道筹资机制。参加长期护理保险的职工筹资以单位和个人缴费为主,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水平相适应的筹资动态调整机制。建立公平适度的待遇保障机制,合理确定待遇保障范围和基金支付水平。制定全国统一的长期护理保险伤残等级标准,建立健全长期护理保险需求识别和评级的标准体系和管理办法,明确长期护理保险的基本保障项目。做好与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、失能老年人补贴、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政策的衔接。完善长期护理保险服务体系。
003010建议完善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制度。完善分层次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,将符合条件的老年人纳入相应的社会救助范围予以救助。为经济困难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补贴,为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提供护理补贴,建立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。推动地方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,为经济困难的失能老人提供必要的探视和照料服务。